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遗体防腐整容师培训暨全省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湖南省民政厅 |
湘民办函〔2017〕23号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遗体防腐
整容师培训暨全省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为提升我省殡葬行业从业人员遗体防腐整容职业技能水平,促进行业学习交流,选拔人才参加全国第二届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省民政厅拟联合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站长沙038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殡葬协会举办全省遗体防腐整容师培训暨全省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6月18日至24日(18日报到,19日至23日培训,24日全省竞赛)
二、培训及竞赛地点:长沙明阳山殡仪馆
三、参加人员:
每个市州推荐3-5名人员,培训班总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要求在遗体防腐、整容岗位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具有遗体防腐、整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报名(报名时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资料)。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遗体识别、个人防护、遗体塑形、遗体修复、遗体防腐、缝合、遗体化妆技术理论及实操课程。
此次培训班将邀请民政部遗体防腐整容技能大师、外省市和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高级遗体整容师、专家教授授课。
五、竞赛内容及方式
培训班结束后,随即举办全省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竞赛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个人职业能力展示,三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分别按70%、20%和10%折合计算总成绩。竞赛时间为1天,上午为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下午为理论知识考试。
个人职业能力展示要求参赛选手通过现场展示体现个人的业务水平、岗位能力、技术创新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工具、新流程和个人的职业特色技能,由参赛选手录制一段个人VCR视频,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不能出现个人信息和单位信息。参赛视频请在6月23日下午17:30时前交竞赛会务组。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以市州为单位,根据参赛选手得分、组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个人奖项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一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二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三名,奖励1000元。
七、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州于6月1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湖南省殡葬协会。联系人:姚琴;电话:15074792213;邮箱:546350692@qq.com。
(二)本次培训和比赛统一安排食宿,6月18日报名和培训期间的住宿地点为:湘府新都大酒店(长沙市雨花区)。本次培训和竞赛的场地费、授课费、教材费、餐饮费等费用由湖南省殡葬协会承担,培训人员往返交通和住宿等费用按有关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三)省民政厅将根据本次竞赛情况,对照全国竞赛参赛条件,择优推荐人员代表我省参加全国第二届遗体整容师职业技能竞赛。
(四)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本次竞赛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与“五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邀请各市州民政局局领导观摩6月24日举办的全省竞赛,每个市州总人数不超过10人。
附件:全省遗体防腐整容培训及竞赛报名汇总表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
全省遗体防腐整容培训及竞赛报名汇总表
市州: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全称) | 手机号码 | 在防腐、整容岗位工作年限 | 资格证书 (职业等级)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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