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民政标准立项的通知》(民办函〔2017〕56号)的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至相关单位,请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填报工作。另,有制订殡葬团体标准项目的随国标和行标一起上报。
一、 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单位请登录“中国殡葬协会官网”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zgbzxh.org下载民政标准立项建议书),并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25日。
(二)秘书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通知。
(三)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论证,专家论证通过的项目将正式报民政部和相关部门申请立项。
二、联系及报送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7号维也纳酒店东楼3219室,邮编:100053。
联 系 人:王志强 手 机:18600486790
传真电话:010-63536334 邮 箱: 56540108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标准项目的通知.docx